贵州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沃森橡胶有限公司提供1848万元租赁融资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六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3月23日召开。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销售产品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山东沃森橡胶有限公司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偿还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双星橡塑机械有限公司1848万元设备款,由公司向山东沃森橡胶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履行保证义务的同时,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将对应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至本公司)。公司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3日签订了《保证合同》及其相关补充协议等文件。
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848万元,期限为3年。本次担保有反担保措施。
本公司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担保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融资公司与沃森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在公司履行保证义务的同时,融资公司将对应的租赁物(即相关设备)的所有权转移至公司。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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