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融租赁发展再提速
截至2017年上半年,全国已成立金融租赁公司63家,注册资本合计1864.3亿元。
至2001年,我国共有8家金融租赁公司。此后五年多的时间里,再没有批准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2007年,《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颁布实施,银监会当年批准5家全国性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这一版本的管理办法共批准了16家金融租赁公司,修改前金融租赁公司达到24家。
2014年3月,修改后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颁布实施,金融租赁公司的审批开始逐步提速。其中,2014年共批准成立6家,2015年共批准成立15家,2016年共批准成立12家, 2017年上半年共批准成立7家。
注册地址
已成立的63家金融租赁公司,遍布全国19个省、3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其中天津和上海最多,分别为9家、7家。而湖南、海南、陕西、青海、内蒙古、宁夏等六地目前仍没有金融租赁公司。
股东类型
在所有金融租赁公司的控股股东和主要(前两大)股东中,城市商业银行占23.86%、全国性商业银行占13.64%、农村商业银行占10.23%、投资/控股公司占19.32%。需要说明的是,该比例是按照股东的数量计算,并非按照投资金额的权重计算。
此外,已成立的63家金融租赁公司中,独资设立的共12家,约占全部金融租赁公司的19%;股份公司24家(38%)、有限责任公司39家(62%)。
另外,在全国性商业银行中,已有12家成立了金融租赁公司,约占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