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全力支持融资租赁业务服务辽宁实体经济发展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与传统银行贷款相比,融资租赁业务是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的新型金融服务,具有融资期限长、还款方式灵活、资产结构优化等项目融资特点。
今年以来,为更好更快运用融资租赁业务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恪守融资租赁行业监管与发展工作职责,在风险排查工作基础上积极推动融资租赁存量企业规范整顿,加快优质融资租赁公司准入培育,持续向市场输出支持行业合规发展的正确监管导向。在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方面采取三项工作措施:一是对纳入监管范围的融资租赁公司实施融资项目清单制管理,通过持续跟进服务,推动其主动靠前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支持。二是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融资对接。围绕科技型企业、物流运输企业及能源类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点对点”融资对接服务,加大融资服务产品宣传推广,增进项目撮合。三是及时制定融资租赁助企纾困工作措施。针对特定时期实际情况,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围绕制造业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服务领域提供中长期融资支持,采取合理延后付款期限、免收罚息、不计入违约客户名单等特殊措施,缓解租赁企业还款压力。
截止目前,全省纳入监管名单融资租赁公司5家,累计为辽宁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19.16亿元,主要为电力能源、科技制造、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企业提供中长期融资支持。一是加大电力保供项目融资。在煤电供应紧张情况下,鼓励融资租赁公司突破业务风控标准,通过售后回租方式为大唐国际沈东热电有限公司、国家电投清河热电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项目融资7.6亿元,及时解决银行信贷资金外的融资缺口,支持煤电行业稳产保供。二是开展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融资。今春以来,通过融资租赁业务为鞍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融资支持,实现新采购校车24台、更换通勤车17台,有效盘活城市公共交通固定资产,推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供给侧改革。三是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技改升级。鼓励融资租赁公司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丹东丰能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改造生产线项目提供2400万元的融资支持,在银行信贷融资基础上为该企业提供增量融资补充,进一步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
下一步,省金融监管局将持续推动融资租赁行业高质量,加大融资租赁公司和产品案例的宣传推广,着力扩大融资租赁业务服务规模,为辽宁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融资租赁特色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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