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及子公司与国诚租赁、浙江舟山卓宇租赁和天津东疆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蜡化”)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拟以自有的生产设备作为标的物,以融资租赁方式与国诚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诚租赁”)、浙江舟山卓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宇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与天津东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疆租赁”)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 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国诚租赁、卓宇租赁、东疆租赁与公司及沈阳蜡化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国诚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321699828Y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凌公塘文化主题公园维也纳岛1幢101室 法定代表人:常建梁 注册资本:6,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国诚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企业名称:浙江舟山卓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2A2GUH46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6-87室(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董俊宏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卓宇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企业名称:天津东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CAEW6H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5号楼-4、10-904 法定代表人:王磊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租赁咨询。 东疆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国诚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 承租人: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 租赁物:生产设备 租赁标的物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汇款、商票等支付 租赁标的物转让价款: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 租赁期限:12个月 融资用途:补充营运资金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浙江舟山卓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 租赁物:固定资产 租赁标的物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汇款或者转账支票支付 融资总金额: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 租赁期限:租赁物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365天 融资用途:补充营运资金 (三)《售后回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天津东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 租赁物:生产设备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赁 融资总金额:人民币壹亿壹仟叁佰万元整(¥113,000,000) 租赁期限:36个月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沈阳蜡化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同时盘活固定资产,提高现有固定资产的利用率,有助于公司及沈阳蜡化获得日常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及沈阳蜡化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及子公司融资结构、保障生产经营及发展目标的顺利进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是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上述融资租赁业务。 六、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 2、《售后回租赁合同》; 3、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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