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与供应链金融的相互渗透
1.融资租赁公司可以从事供应链金融业务。
金融租赁公司购买金融标的物,然后将标的物租赁给中小企业。从中小企业的角度来看,金融租赁公司已成为实际意义上的供应商,标的物的卖方是实际意义上金融租赁公司的供应商。这种关系结构符合传统供应链的组织结构。因此,金融租赁公司已成为供应链的一部分。一些金融租赁公司资金雄厚,可以被视为供应链的企业。这样,金融租赁公司就可以像传统供应链中的企业一样,为下游中小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
也就是说,租金也可以推迟支付,租金可以提前返还。同时,金融租赁公司可以质押未来的租金收入,并向银行申请贷款。同时,金融租赁公司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让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向中小企业融资。
金融租赁公司的成立得到了相关政策的支持,国 家也有相关的产业支持基金,政 府背景的担保公司为金融租赁公司提供担保,金融租赁公司的成立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公司的成立在某种意义上表明其信用得到了保证。银行与这些金融租赁公司打交道的风险相对较低。因此,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在供应链中发挥企业的作用。
此外,融资租赁公司应向融资标的物的卖方购买标的物,融资租赁公司在购买过程中也有很大的发挥空间。虽然此类采购是中小企业指定的卖方,但毕竟是融资租赁公司出资,标的物的所有权也属于融资租赁公司。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应将自己视为该业务的主角,参与供应链的运营。
金融租赁公司应注意相关行业的发展,了解行业新的技术发展、设施和设备的性能特点等。与金融租赁公司相比,中小企业在生产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其资产一般不如金融租赁公司,加上金融租赁公司股东背景复杂,可能有银行、担保公司、大型企业集团甚至政 府部门,许多股东意味着金融租赁公司有更多的资源,使企业做决策时更准确。
金融租赁公司不仅要把自己当作资本供应商和中小企业的服务提供商,还要把自己定位为中小企业的综合服务提供商。不仅提供财政支持,还提供一些咨询服务。金融租赁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将向综合中小企业服务提供商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设备采购、融资、咨询等服务,发挥供应链综合服务提供商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金融租赁业务需要与供应链金融相结合。
2.供应链金融可以延伸到融资租赁业务。
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也很快,但它的发展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融资模式太多,融资参与者负责更多的程序等。同样,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作用是供应链的企业。如果供应链的企业不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供应链金融业务将难以开展。银行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考虑不是针对供应链中的企业,而是针对整个供应链,特别是供应链中的企业。
供应链的特点决定了供应链企业在供应链中的地位。一旦大多数成员企业离开企业,他们的生存就会出现很大的问题。这些中小企业对企业的依赖非常明显。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模式迫切需要转型,企业也需要转型。供应链中的企业也是如此。向建立金融租赁公司的方向发展是供应链企业的良好选择。由于企业资产雄厚,资源积累较多,对整个供应链了解较深,可以建立金融租赁公司,开拓新的业务领域。